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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利用“立法调研联系点”平台上传基层群众“立法意见”好声音

发布时间:2018-01-18 10:43:11作者:马静 赵勇来源: 市人大办访问量:


“对于检察官法(修订草案),我建议在第十四条前增加一条关于检察官助理的规定。理由是,司法体制改革及以前的检察官法中对检察官助理或助理检察员都进行了规定,那么在新的检察官法中也应当有相应的检察官助理的规定,才能与司法体制改革保持一致或者能够衔接,才能让检察官助理队伍管理有章可循。”市检察院检察官张永强说。

“没有想到国家的法律制定还会征求我们意见,感觉不可思议。我个人法律知识少,专门找法庭的庭长了解学习,对一些法律条文也有了自己的一些看法,感觉国家立法离我们不再那么遥远了,以后会多关注多学习多提好的意见。”太平镇南街村村书记焦建军说。

为更广泛地搜集我市社会各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草案)》等三项草案的意见建议,1月15日至16日,市人大法工委分批次分类别组织了对三项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的座谈调研。第一批次由法院、检察院分管领导及部分中层干部参加,第二批次由公安、司法、部分镇人大联络处主任、人大代表、村级干部及部分律师、企业负责人参加。在调研座谈中,所有参会人员各抒已见,热烈讨论,共形成个人意见建议32条,归纳整理18条。

“立法调研工作立意深远,立法调研对象不能仅局限于法律工作者。我们要正确认识到基层立法调研联系点存在的意义,充分利用全市立法调研联络员队伍,广泛搜集民意,激发民众参与立法调研热情,通过参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引导民众法治思维能力建设,助推我国‘开门’立法、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显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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