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信息

市财政局大力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发布时间:2017-10-26 10:06:01作者:贾世斌来源: 财政局访问量: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调整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投入,支持我市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注重加大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投入,缩小城乡、校际的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差距。对义务教育学校按省定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准定额标准小学每生每年600元、初中800元,在此基础上,对农村学校落实地方补助生均公用经费15元的标准,对不足100人的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对农村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另外增加生均公用经费补助200元,市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7143万元。

按要求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按照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费补助,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小学每生每年1500元、初中2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市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294万元。

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促进城乡教师资源均衡。落实农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交通补贴、医改补贴、住房补贴,切实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支持中小学教师培训,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任教,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44名,不断增强乡村师资力量。

改善城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不断缩小办学差距。市财政安排5171万元,支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等重点工程建设,对薄弱学校进行新建、改扩建和维修改造,支持薄弱学校配置教学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图书、多媒体教学设备等,改善寄宿和餐饮条件,全面改善了城乡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教育面貌焕然一新。

 

本网文章多为原创,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视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