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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规范非公开招标方式操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7-11-07 11:27:30作者:王勇来源: 财政局访问量:


近日,市政府采购中心及时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对询价、竞争性谈判等非公开招标方式中,采用推荐方式产生供应商的操作方法进行完善,以指导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该规程明确了采用此类推荐方式的四个方面的适用情形:一是采用发布公告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的方式,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是有特殊需求或者潜在供应商较少的采购项目,采用公告、抽取方式会造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三是需要紧急采购的项目;四是采购人在近一年内有同类采购项目实施,对市场调查了解充分,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项目。

针对采购人应提交书面说明、推荐小组成员应“背靠背”独立推荐、按比例进行书面推荐以及参与推荐的评审人员,不再进入同项目的评委会(或评审小组)等情况,规程也进行了明确。

此外,为有效防范围标、串标、控标等违规问题的发生,规程还要求采购人和专家的推荐意见应随成交结果一并进行公告,以有效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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